推动首都房地产业平稳过渡******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北京银保监局昨天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记者获悉,今年金融系统将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全力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和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2022年,北京辖内新增贷款9991.2亿元,同比多增3576.1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同比增长14.7%。2022年末,北京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9651.1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6.2个百分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累计投放基础设施建设基金161.1亿元,政策性开发性转贷款业务余额174.4亿元、同比增长9.1%。本市还出台政策文件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全链条金融支持,年末科技型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16%。
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金融系统支持首都居民住房合理融资需求,2022年末辖内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首套房占比86%。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金融十六条”措施,今年将推动首都房地产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前瞻性应对信用风险集中反弹,分类施策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乱象治理。
今年本市还将统筹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系统将高标准支持“两区”建设,积极推动北京市高水平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及5.0版改革任务落实。聚焦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重点目标,持续提升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和便利度。
截至2022年末,北京银行业资产总额31.9万亿元,负债总额30.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6%和6.44%。其中贷款、存款占比均达近十年最高值,主业更加突出。保险业资产总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14.1%,规模及增速全国领先。行业全年累计承担风险保障2556.9万亿元,累计赔付支出774.5亿元,为人民群众积累寿险和长期健康险准备金9555.7亿元。
五年来,北京银行业资产总额增长43.5%,各项贷款增长53%,其中制造业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长73%和85%,不良贷款率持续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50%,承担风险保障总额增长2.2倍。北京银行业保险业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有效实现风险化解、结构优化和功能强化。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